我国《公司法》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除了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作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作其他限制性规定或允许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作其他限制性规定。不能通过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所作的规定,否则将构成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变相禁止。
在委托定制的法律关系当中,委托人虽未直接设计、制作侵权作品,但该侵权复制品的设计、制作均体现了委托人的意志,其对侵权作品享有权利并从中获利,可以认定该委托人系侵权作品法律意义上的制作者,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以维护市场“公平、诚信、平等”为目的,通过规范市场参与主体的市场行为,阻止其以不正当竞争行为获取优势。互联网外卖平台为获得独家交易机会,利用技术手段提高服务费率、强制商户停止服务、设置不合理的交易条件,限制、阻碍商户与其他平台合作,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足球赛事节目通过多机位的设置、镜头的切换、慢动作的回放、精彩镜头的捕捉、故事的塑造、导播创造性的劳动,体现了创作者在其意志支配下的对连续画面的选择、编辑、处理,属于文学艺术领域的“独创性的表达”。从摄制过程来看,比赛中一旦出现犯规、进球,导播通常立即插播回放镜头,亦可说明涉案足球赛事节目在摄制同时即实现了固定,符合我国著作权法对类电影作品“摄制在一定介质上”即固定性的要求。故可以将其视作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类电影作品并加以保护。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公司专利权无偿转让至其个人名下,且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该转让行为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的,构成对公司忠实义务的违反,有关专利权转让行为无效,专利权仍然应归公司所有。
技术秘密许可合同约定的保密期限届满,除非另有明确约定,一般仅意味着被许可人的约定保密义务终止,但其仍需承担侵权法上普遍的消极不作为义务和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后合同附随保密义务。
如果权利人已经举证证明被诉侵权软件与主张权利的软件界面高度近似,或者被诉侵权软件存在相同的权利管理信息、设计缺陷、冗余设计等特有信息,可以认为权利人完成了初步举证责任,此时举证责任转移至被诉侵权人,应由其提供相反证据以证明其未实施侵权行为。
大股东利用其控股股东身份实际控制公司,出于公司上市目的对资本公积进行调整,在引入新股东投资后又将已经豁免的债务从资本公积中调出,实系为大股东以公司名义所为的个人行为,已经给公司造成损害后果,股东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被告明知未经许可销售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侵权性质,所销售的被诉侵权种子部分包装未标注任何信息、部分包装标注为其他商品粮,试图掩盖侵权行为和逃避责任追究的意图明显,具有侵权恶意。其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