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一案评】公开测试后的试题、试卷不构成商业秘密

作者: 发表日期:2021-08-10 栏目:新闻资讯 阅读次数:加载中...

案号:(2018)沪73民终220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情概述

美国金融师分析协会是在美国注册的非营利性专业会员组织,负责在世界范围内举办金融分析师考试,对于考试内容,金融分析师协会从不对外公布考试真题,并且要求考生签署书面承诺,对试题承担保密义务。

 

2006年,余润取得金融分析师证书。2007年,道明诚公司成立,由余润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业务涵盖提供金融分析师考试课程培训、销售包含《CFA考试高仿真模拟试题与解答(Ⅰ级)》(以下简称《试题与解答》)在内的考试资料等方面。

 

2011年6月,金融分析师协会以余润违反了金融分析师协会职业行为道德与准则的相关规定为由,决定撤销余润金融分析师协会会员资格以及使用金融分析师名称的权利。2016年金融分析师协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与商业秘密有关的部分,金融分析师协会主张《试题与解答》一书中的试题内容系道明诚公司和余润指派员工以参与金融分析师考试的方式窃取的,且金融分析师考试的试题属于金融分析师协会拥有的商业秘密,因此请求法院判令道明诚公司、余润立即停止侵犯金融分析师协会的商业秘密。

 

一审法院判决:金融分析师协会的试题不构成商业秘密,道明诚公司、余润的行为因此不构成商业秘密侵权。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要点

一审法院认为,虽然金融分析师协会制定的会员规则中要求会员及考生不得向公众提供考试和试题相关的信息,但是根据金融分析师协会对金融分析师的道德操守和专业行为准则的重视和强调,上述规则应是对成为金融分析师协会会员的要求,而非对参加金融分析师考试的要求。因此,尽管涉案试题在公开测试前满足非公知性和保密性,但在考试后,金融分析师协会的相关措施并无法使考试试题、试卷仍停留在商业秘密的状态中,相关试题丧失非公知性。据此,一审法院判决考试后涉案试题、试卷不构成商业秘密。

 

二审法院认为,一方面,金融分析师考试是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金融分析师考试即可得知,因此在考试举行后,相关试题就具有了被不特定公众知悉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虽然金融分析师协会要求考生对涉案试题保密,但结合案情和相关证据来看,金融分析师协会采取相关保密措施的根本目的是确保金融分析师考试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公正性,而非保护商业秘密;另外,金融分析师协会也并未向考生明确涉案试题系其商业秘密,故难以认定金融分析师协会主观上具有将涉案试题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意图。据此,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