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一典型案例】商标驳回复审不近似论述综合策略

作者:百一君 发表日期:2019-12-04 栏目:新闻资讯 阅读次数:加载中...

百一视角

 

本案为百一代理的驳回复审成功的典型案例。本案申请商标为英文商标,引证商标为图形和英文组合而成的商标。为使申请商标在第16类被驳回商品上成功注册,百一采取综合策略,一方面从外观构成、指定颜色、呼叫含义、使用领域出发,充分论述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另一方面,对引证商标积极提起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最终获国知局支持。

 

案情简介

 

申请人南京大众书网图书文化有限公司于20180228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第29362271号商标“图片1.png”(下文简称“申请商标”)在第16类“日历,印刷出版物,贺卡,平版印刷工艺品,书画刻印作品,瓶用纸制或纸板制包装物,包装用纸袋或塑料袋(信封、小袋),纸或纸板制(减震或填充用)包装材料,连环漫画书,书籍”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商标局以申请商标与与湖北铸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己注册的第 15527411号“图片2.png”商标近似为由(以下称引证商标),驳回申请商标在第16类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由此申请人委托百一提起驳回复审申请,请求核准申请商标在第16类被驳回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主要理由如下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既不相同也不近似,不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的组成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存在较大区别,同时存在于市场中,并不会导致相关公众的误认。

 

1)商标的外观构成不同。申请商标为英文商标,由7个英文字母水平排列构成,为普通字体,无特殊设计,商标指定大海的蓝色;引证商标为组合商标,由主体图形和英文“zhubang”构成,图形部分占比较大,由字母“ZB”设计而来,英文“zhubang”占比极小位于图形的右下角,商标未指定颜色。

 

2)商标指定颜色不同。申请商标指定了大海的蓝色,具有较高的识别度,显著性较强;引证商标未指定颜色。

 

3)商标的呼叫、含义不同。申请商标呼叫为[zhú làng] ,对应中文“逐浪”,为逐浪网的简称,寓意追逐梦想,自由释放,让有文学创作梦想的青少年通过申请人平台大放光彩,具有较高识别度,便于消费者记忆和识别;此外经过申请人的广泛使用,已在读者中具有较高知名度,通过百度进行搜索,所得结果均为申请人官网及相关信息介绍,由此可见申请人与申请商标之间已建立起唯一对应关系,相关群体不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引证商标起呼叫作用为“zhubang”, 呼叫为[zhù bāng] ,决定发音的声母和音调均为申请商标不用。其对应权利人商号“铸邦”,便于消费者记忆和识别。

 

(4)申请人及其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商标的使用领域亦不同。申请人南京大众书网图书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7月,经营范围包括图书、报刊网上零售、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等。逐浪网是其旗下集阅读与创作为一体的原创文学平台,具有较大流量和众多原创作品,知名度极高,申请商标主要用于网络电子出版信息平台;引证商标申请人湖北铸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以化工、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为一体的多元化发展的综合性集团企业。

 

综上,引证商标权利人与申请人经营领域、客户群体等完全不同,因此在上述商标存在一定差异的情况下,在实际使用中不会导致混淆误认。

 

2、申请人已对引证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目前仍在审理中。

 

引证商标注册已满3年,根据申请人网络调查,未发现其使用情况,这也是对有限的商标资源的浪费。申请人已对该商标申请撤销,目前仍在审理中,如其撤销成功,则不再对申请商标构成障碍。

 


经审查国知局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最终决定对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本案代理人 百一甘章乖  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