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本 周 摘 要8条 · 按地区排列
1
持续发酵商标中国★★★
官媒密集解读《商标法》修订:新华网"看点聚焦"、知识产权报"新法护航品牌发展"、"答好商标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命题"三文联动
官媒密集解读《商标法》修订:新华网"看点聚焦"、知识产权报"新法护航品牌发展"、"答好商标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命题"三文联动
7月1日至3日,知识产权报、新华网相继发表多篇深度解读文章,官方媒体进入《商标法》2026年修订的权威阐释阶段,对新法九大核心变革进行逐项权威解读,具有配套实施细则出台前的"政策预宣示"意义。
2
本周首发专利商标涉外中国★★
2026年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交流活动在青岛举办(7月3日);局领导出席第七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
2026年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交流活动在青岛举办(7月3日);局领导出席第七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
CNIPA在青岛举办年度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围绕在华外资企业及出海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进行交流部署;局领导同期出席在青岛召开的第七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就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议题发声。
3
本周首发专利商标AIPPI中国★★
CNIPA局领导在京会见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会长一行(6月29日)
CNIPA局领导在京会见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会长一行(6月29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领导在京会见AIPPI会长一行,AIPPI为全球最重要的多边知识产权专业组织之一,本次会见是CNIPA持续深化多边知识产权合作、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重要外交动作。
4
本周首发专利中国★★
2026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7月4日顺利开考:局领导实地检查考试组织工作
2026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7月4日顺利开考:局领导实地检查考试组织工作
2026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于7月4日正式开考,CNIPA局领导赴考场实地检查考试组织工作,是中国专利代理行业人才培育的年度重要节点,也与《商标法》新增"代理机构须向CNIPA备案"要求的同期背景相互呼应。
5
重要更新版权欧盟★★★
EU AI法案Omnibus修订(5月7日政治协议):高风险AI合规截止日期大幅延后;8月2日实际适用于第50条内容透明度义务
EU AI法案Omnibus修订(5月7日政治协议):高风险AI合规截止日期大幅延后;8月2日实际适用于第50条内容透明度义务
Omnibus修订案将高风险AI系统(附件三)合规截止日期推迟至2027年12月2日(独立应用系统)及2028年8月2日(嵌入产品系统);2026年8月2日实际到期的核心义务是:AI生成内容标注/透明度义务(第50条)及委员会对GPAI的执法权限生效。
6
本周首发版权欧盟★★
欧盟委员会6月10日发布《AI生成内容标注与标记行为准则》(草案):第50条合规的关键参考工具
欧盟委员会6月10日发布《AI生成内容标注与标记行为准则》(草案):第50条合规的关键参考工具
欧盟委员会6月10日发布AI生成内容透明度(第50条)的行为准则草案,为聊天机器人运营方、合成内容生成系统运营方提供合规指引,是在8月2日正式生效前最关键的"合规路线图"文件,各阶段参与方均应密切跟踪最终版本。
7
本周首发专利美国★★
Patently-O数据分析:2026年上半年USPTO §103显而易见性驳回的现有技术引用数量——平均3.08份,65%为两到三件组合
Patently-O数据分析:2026年上半年USPTO §103显而易见性驳回的现有技术引用数量——平均3.08份,65%为两到三件组合
Patently-O基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5日约7.5万份含§103驳回的终审意见书数据,发现:两件和三件现有技术组合合计占所有§103驳回陈述的65%,均值为3.08件;单一文件驳回(修改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仅占7%。
8
费用变更专利PCT美国★★
PCT以色列专利局(ILPO)国际检索费用7月1日起调整至1,446美元;USPTO外国申请人须指定专利代理人新规已生效
PCT以色列专利局(ILPO)国际检索费用7月1日起调整至1,446美元;USPTO外国申请人须指定专利代理人新规已生效
WIPO通知USPTO,ILPO作为国际检索机构收取的费用自7月1日起调整为1,446美元;另,USPTO《外国申请人/专利权人须使用美国注册专利代理人》(Federal Register,3月20日)于本周进入完全生效执行阶段,有关提醒应特别告知在华持有美国专利的企业。
B法 规 政 策商标法修订官媒持续解读 · EU AI法案合规时间轴更正 · 按地区排列
亚洲 · 中国大陆《商标法》修订官方解读期 · 商标秩序治理论述密集发布
官方解读商标官媒三文联动:《商标法》2026年修订通过后权威阐释期正式开启——"新法护航品牌发展""新修订商标法看点聚焦""答好商标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命题"★★★
W-013报告《商标法》6月26日修订通过后,本周进入官方媒体的权威阐释期,多篇具有政策宣示意义的深度文章相继发布:
7月1日《答好商标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命题》(知识产权报):聚焦"商标注册+实际使用并重"的新导向,呼应新法第18条"不以使用为目的不予注册"和CNIPA主动撤销权,强调新法体现了从"重注册轻使用"到"注册使用并重"的根本性政策转向,预告配套审查制度的调整方向。
7月2日《新修订的商标法看点聚焦》(新华网):对新法九大核心变革进行权威解读,重点突出:①初审阶段驳回"不以使用为目的"申请,大幅压缩审查周期;②"心机商标"使用规制罚款上限25万元;③驰名商标出海确认机制上升为法律,不再仅依赖行政惯例;④代理机构须向CNIPA备案成为强制要求。
7月3日《新法护航品牌发展 法治规范商标秩序》(知识产权报):从企业品牌发展角度阐释新法意义,援引多个典型案例说明"恶意注册""囤积商标"对企业合法权益的损害,将新法定位为"为出海企业提供制度性支撑、为创新主体提供稳定预期"的重大制度安排。
7月1日《答好商标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命题》(知识产权报):聚焦"商标注册+实际使用并重"的新导向,呼应新法第18条"不以使用为目的不予注册"和CNIPA主动撤销权,强调新法体现了从"重注册轻使用"到"注册使用并重"的根本性政策转向,预告配套审查制度的调整方向。
7月2日《新修订的商标法看点聚焦》(新华网):对新法九大核心变革进行权威解读,重点突出:①初审阶段驳回"不以使用为目的"申请,大幅压缩审查周期;②"心机商标"使用规制罚款上限25万元;③驰名商标出海确认机制上升为法律,不再仅依赖行政惯例;④代理机构须向CNIPA备案成为强制要求。
7月3日《新法护航品牌发展 法治规范商标秩序》(知识产权报):从企业品牌发展角度阐释新法意义,援引多个典型案例说明"恶意注册""囤积商标"对企业合法权益的损害,将新法定位为"为出海企业提供制度性支撑、为创新主体提供稳定预期"的重大制度安排。
▸ 政策信号解读:密集的官媒解读期通常是配套实施细则出台前的"政策预宣示"阶段,这批文章的措辞和强调重点实际上透露了CNIPA对新法若干关键条款的倾向性解释,尤其是"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认定标准和"初审驳回"的适用边界,建议企业法务团队和代理机构将上述文章纳入合规准备的参考材料。
▸ 企业启示:官媒解读进入密集期通常预示配套实施细则启动起草,建议同步关注CNIPA官网是否公布《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修订公告,这将是"明显超出正常经营需要"认定标准和初审驳回操作规程的最直接参考依据;在细则出台前,建议以本次官媒解读文章所揭示的政策倾向作为防御性注册策略调整的参考基准。
来源:CNIPA官网 · 知识产权报 · 新华网 · 2026-07-01至2026-07-03
本周首发专利商标涉外2026年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交流活动在青岛举办(7月3日):出海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再强化★★
CNIPA在青岛举办2026年度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交流活动,围绕在华外资企业和出海中国企业两大群体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进行交流和部署。结合W-011(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理事会年度会议,挽回损失27.5亿元)、W-008(CNIPA与俄罗斯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等本系列周报持续追踪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脉络,年度座谈将为2026年下半年涉外保护重点工作提供指引,具体部署内容值得关注。活动同期,CNIPA局领导出席第七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从多边合作视角阐述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优化举措,是向跨国企业展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改善的重要外交舞台。
来源:CNIPA · 2026-07-03
欧洲 · 欧盟EU AI法案合规时间轴完整重新梳理(重要更正)
重要更正版权欧盟EU AI法案合规时间轴完整梳理:Omnibus修订大幅延后高风险AI截止日期,2026年8月2日实际关键义务重新说明★★★
本期对EU AI法案的合规时间轴进行完整重新梳理,以纠正此前各期周报在表述上的不完整之处。以下为截至本期的完整状态:
【已生效,自2025年2月2日】:第5条禁止AI实践(操纵性AI、社会评分等)+第4条AI素养义务——违规罚款上限3,500万欧元或全球年营业额7%(取高值)。
【已生效,自2025年8月2日】:GPAI模型义务(第51—55条)——针对新模型须立即合规;透明度文档、版权合规政策、训练数据摘要公开等义务已于2025年8月2日适用,GPAI行为准则签署方可获合规推定。旧模型(2025年8月2日前已上市)截止日期为2027年8月2日。
【2026年8月2日到期,核心义务】:①第50条透明度/标注义务——聊天机器人须明示用户正在与AI交互;AI生成内容(音频、图像、视频、文本)须以机器可读格式标注为AI生成;情感识别和生物特征分类系统须触发信息披露——注意:此义务适用于所有在欧盟市场运营的生成式AI系统,包括通过API集成GPAI模型的下游Deployers;②欧盟委员会对GPAI模型的执法权限正式生效。
【Omnibus修订案(2026年5月7日政治协议,正式通过前)延后部分】:高风险AI系统(附件三,包括招聘工具、信用评分、执法应用、教育系统等)合规截止日期延后至2027年12月2日;嵌入附件一受监管产品的高风险AI系统延后至2028年8月2日。
【已生效,自2025年2月2日】:第5条禁止AI实践(操纵性AI、社会评分等)+第4条AI素养义务——违规罚款上限3,500万欧元或全球年营业额7%(取高值)。
【已生效,自2025年8月2日】:GPAI模型义务(第51—55条)——针对新模型须立即合规;透明度文档、版权合规政策、训练数据摘要公开等义务已于2025年8月2日适用,GPAI行为准则签署方可获合规推定。旧模型(2025年8月2日前已上市)截止日期为2027年8月2日。
【2026年8月2日到期,核心义务】:①第50条透明度/标注义务——聊天机器人须明示用户正在与AI交互;AI生成内容(音频、图像、视频、文本)须以机器可读格式标注为AI生成;情感识别和生物特征分类系统须触发信息披露——注意:此义务适用于所有在欧盟市场运营的生成式AI系统,包括通过API集成GPAI模型的下游Deployers;②欧盟委员会对GPAI模型的执法权限正式生效。
【Omnibus修订案(2026年5月7日政治协议,正式通过前)延后部分】:高风险AI系统(附件三,包括招聘工具、信用评分、执法应用、教育系统等)合规截止日期延后至2027年12月2日;嵌入附件一受监管产品的高风险AI系统延后至2028年8月2日。
▸ 纠错说明:本系列周报W-003至W-013多次将2026年8月2日描述为"GPAI全面执法截止",该描述不够精确。正确表述应为:①GPAI模型核心义务已于2025年8月2日适用;②2026年8月2日是第50条内容标注透明度义务的到期日,同时也是委员会执法权限正式生效日;③此前描述中涉及"高风险AI系统"的合规截止已因Omnibus修订大幅延后。对于前述各期给读者造成的混淆,特此说明致歉。
| 时间节点 | 适用义务 | 状态 | 罚款上限 |
|---|---|---|---|
| 2025-02-02 | 第5条禁止AI实践 + 第4条AI素养义务 | 已生效 | €35M或7%营业额 |
| 2025-08-02 | GPAI模型义务(第51—55条,新模型);GPAI行为准则签署可获合规推定 | 已生效 | €15M或3%营业额 |
| 2026-08-02 | 第50条AI生成内容标注透明度义务;委员会GPAI执法权限生效;各成员国须设立AI监管沙箱 | 距今约4周 | €15M或3%营业额 |
| 2026-12-02 | AI生成亲密内容/儿童性虐待材料相关新规 | 待生效 | — |
| 2026-08-02(原) | 附件三高风险AI系统义务(Omnibus修订已延后) | 已延后 | — |
| 2027-08-02 | GPAI旧模型(2025年8月2日前已上市)须合规 | 待生效 | €15M或3%营业额 |
| 2027-12-02 | 附件三高风险AI系统(独立应用系统,Omnibus修订后) | 待生效 | €15M或3%营业额 |
| 2028-08-02 | 附件三高风险AI系统(嵌入附件一受监管产品) | 待生效 | €15M或3%营业额 |
▸ 企业启示(按身份分层):①GPAI模型提供商(如提供AI大模型API的企业):核心合规义务(透明度文档、版权合规政策、训练数据摘要)已自2025年8月2日适用,须立即确认是否完成;行为准则签署是获得"合规推定"的最经济路径。②生成式AI系统运营商(包括通过API集成GPAI的Deployers):2026年8月2日的第50条内容标注义务约4周后到期,须确认AI生成内容的机器可读标注(水印等)技术方案已落地。③高风险AI系统部署方(招聘、信用评分、医疗诊断等):由于Omnibus修订,主要合规截止日期已延至2027年12月,但建议继续推进合规建设,不应以延期为由拖延。
来源:欧盟数字战略官网 · 第50条行为准则草案(2026-06-10) · Latham & Watkins · Linklaters · 2026-05-07 Omnibus政治协议
美洲 · 美国外国申请人代理人要求生效 · PCT费用调整
专利USPTO《外国申请人/专利权人须使用美国注册专利代理人》规则全面执行,PCT以色列检索费用7月1日起调整★★
USPTO《外国申请人及专利权人须使用注册专利代理人》规则(Federal Register,2026-03-20发布)本周进入全面执行阶段——所有美国境外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在USPTO相关程序中须指定一名在美国注册的专利代理人(patent practitioner)。这一规则对在华企业持有美国专利的情形影响直接:在美专利申请及维护、PCT国家阶段进入美国程序、PTAB程序等,均须确认已指定符合要求的美国代理人。同期,WIPO通知USPTO,以色列专利局(ILPO)作为国际检索机构的PCT检索费用自7月1日起调整为1,446美元(原1,333美元)。
▸ 企业启示:在华持有美国专利的中国企业,应立即核查现有USPTO程序(尤其是正在进行中的PCT国家阶段、PTAB程序)中是否已指定有效的美国注册专利代理人;若选择以色列专利局作为PCT国际检索机构(ILPO通常针对特定技术领域有检索优势),应将7月1日起调整后的检索费用纳入PCT申请费用预算。
来源:USPTO Federal Register · WIPO PCT Fee Schedule · 2026
C司 法 判 决本周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动态 · 按地区排列
美洲 · 美国显而易见性驳回数据新基准 · 实践分析
数据分析专利Patently-O发布2026年上半年USPTO §103显而易见性驳回数据:平均引用3.08份现有技术文件,65%为两至三件组合★★
Dennis Crouch(Patently-O)基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5日约75,000份含§103驳回的终审意见书(共约200,000条独立§103驳回陈述)进行量化分析,主要发现:
组合引用分布:单一文件修改驳回(单一现有技术文件+普通技术人员的一般知识)占7%;两件组合和三件组合合计占65%;均值为3.08件现有技术文件;六件以上的复杂组合驳回虽令部分代理人印象深刻,但在总量中占比相对有限。
对比历史趋势:该数据与历史基准(Crouch此前研究显示2010年代中期均值约为2.8—3.0)基本持平,显示尽管Squires任内推行"born strong"质量政策,§103驳回中的现有技术引用密度并未因此显著上升(或下降)。
方法论说明:该统计仅覆盖包含§103驳回的终审意见书,不包含初审意见书或仅有§101/§112驳回的意见书,因此不反映整体驳回类型分布,但对于分析§103驳回的现有技术引用结构具有较高代表性。
组合引用分布:单一文件修改驳回(单一现有技术文件+普通技术人员的一般知识)占7%;两件组合和三件组合合计占65%;均值为3.08件现有技术文件;六件以上的复杂组合驳回虽令部分代理人印象深刻,但在总量中占比相对有限。
对比历史趋势:该数据与历史基准(Crouch此前研究显示2010年代中期均值约为2.8—3.0)基本持平,显示尽管Squires任内推行"born strong"质量政策,§103驳回中的现有技术引用密度并未因此显著上升(或下降)。
方法论说明:该统计仅覆盖包含§103驳回的终审意见书,不包含初审意见书或仅有§101/§112驳回的意见书,因此不反映整体驳回类型分布,但对于分析§103驳回的现有技术引用结构具有较高代表性。
D行 业 动 态涉外知识产权保护 · 专利代理师考试 · AIPPI · 按地区排列
亚洲 · 中国大陆
专利局领导在京会见AIPPI会长:中国深度参与国际IP规则制定
CNIPA局领导会见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会长一行,AIPPI每年召开世界大会,制定并推动多项国际知识产权标准。本次会见时间节点(《商标法》修订刚刚通过后)意味着将有机会向国际专业社区传递新法的改革意义和国际化导向,是中国IP形象国际表达的重要渠道。
来源:CNIPA · 2026-06-29
专利2026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7月4日开考:行业人才培育年度节点
2026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于7月4日顺利开考,是中国专利代理行业年度人才培育的核心节点,与《商标法》新增"商标代理机构须向CNIPA备案"要求的制度背景高度契合——代理行业合规化趋势对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要求同步提升,考试规模和通过率将反映行业人才储备的充足程度。
来源:CNIPA · 2026-07-04
专利商标2026年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交流活动在青岛举办:出海企业服务体系深化部署★★
CNIPA在青岛举办年度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是继W-011海外维权指导理事会年度会议(挽回损失27.5亿元、4,800余次咨询服务)之后,中国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年度部署的另一重要会议。座谈交流通常聚焦以下议题:①海外维权指导平台建设经验总结和下半年推进重点;②重点出海行业(汽车、光伏、新能源等)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研讨;③在华外资企业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的维权渠道优化方案;④跨境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完善。结合第七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的召开,本次涉外IP保护专项活动展现了中国借助重大国际商务会议平台主动展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改善成果的战略意图。
▸ 企业启示:正在或计划"出海"的企业,应主动了解当地省份是否已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全国99个,覆盖30个省区市),免费获取专项咨询支持;若在目标出口市场已遭遇商标抢注或专利侵权,可通过该平台寻求海外专家指导,显著降低自行应对的成本和风险。
来源:CNIPA · 2026-07-03
E本 周 数 据EU AI法案合规时间轴关键节点 · §103驳回数据 · 涉外保护体系
4周
距第50条内容标注义务到期2026年8月2日
(已更正:非GPAI全面执法)
(已更正:非GPAI全面执法)
2027-12-02
高风险AI系统新截止日期Omnibus修订(附件三
独立应用系统)
独立应用系统)
3.08
§103驳回平均引用文件数2026年H1数据
Patently-O统计
Patently-O统计
65%
两至三件组合§103驳回占比约200,000条
§103驳回陈述统计
§103驳回陈述统计
4,800+次
2025年度涉外IP咨询服务次数挽回损失27.5亿元
99个指导平台
99个指导平台
11
海外工作平台覆盖国家数2025年底
持续扩展中
持续扩展中
7
距药品专利关税附件三到期(周)大型药企7月31日窗口
第15周未见豁免标准
第15周未见豁免标准
1,446美元
PCT以色列检索费用(7月1日起)原1,333美元
上调约8.5%
上调约8.5%
F本 周 深 度EU AI法案合规时间轴全景重梳 × 企业分层合规策略
▸ 本周深度 · EU AI法案合规时间轴重梳 × 企业分层合规策略
AI法案Omnibus修订之后:你真正的合规截止日期在哪里?
2026年5月7日,欧盟AI法案Omnibus修订案达成政治协议,将高风险AI系统的合规截止日期大幅延后——这一重大变化在国内的知识产权和法律媒体中报道相对不足,导致许多企业(和一些专业出版物,包括本周报)仍沿用"8月2日是高风险AI的大考"这一不够准确的说法。本期深度将帮助企业重新定位合规工作的真实时间压力所在。
误解一:8月2日是AI法案的"总截止日"。事实上,AI法案是分阶段生效的,没有单一的"总截止日"。2026年8月2日主要适用于第50条内容透明度/标注义务,以及委员会执法权限的正式激活。高风险AI系统的义务已因Omnibus修订延后至2027—2028年。对于很多企业(尤其是将AI用于内部运营而非直接部署高风险系统的企业),8月2日最相关的义务是:如果你在面向消费者的产品或服务中使用了聊天机器人、AI内容生成功能(图像、视频、音频、文本),你需要确保这些内容已经按第50条的要求作出了相应的标注/披露。
误解二:GPAI义务已经很完善了,8月2日不需要再做什么。GPAI模型提供商的核心义务(透明度文档、版权合规政策、训练数据摘要发布)确实自2025年8月2日已适用。2026年8月2日新增的是:①欧盟委员会的正式执法权限生效(这意味着此前"软性合规"阶段正式结束,现在有了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②如果你是GPAI模型的Deployer(通过API调用GPAI能力的下游系统运营方),你也需要对自己面向用户输出的AI生成内容履行第50条的标注义务,这是许多企业容易忽视的"连带义务"。
误解三:高风险AI系统义务延后了,相关准备可以搁置。Omnibus延后是现实的窗口,但要注意两点:第一,延后日期是"预期到期"而非"确定到期"——Omnibus正式文本尚未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在7月正式通过前仍存在变数;第二,即便延后,高风险AI系统的合规建设是一个需要数月乃至更长时间的工程性工作,从现在到2027年12月不是一个宽松的窗口,而是一个需要有序推进的准备期。
从知识产权视角看,AI法案对企业最直接的知识产权影响仍集中在版权合规层面:GPAI提供商的版权合规政策(尊重robots.txt等机器可读退出信号)、训练数据来源公开义务,以及第50条之前通过的欧盟委员会版权框架现代化提案(W-009追踪),将共同重塑AI训练数据的授权实践。企业AI战略团队在规划内容许可、数据集采购和模型训练策略时,应将这一合规现实纳入中期规划。
误解一:8月2日是AI法案的"总截止日"。事实上,AI法案是分阶段生效的,没有单一的"总截止日"。2026年8月2日主要适用于第50条内容透明度/标注义务,以及委员会执法权限的正式激活。高风险AI系统的义务已因Omnibus修订延后至2027—2028年。对于很多企业(尤其是将AI用于内部运营而非直接部署高风险系统的企业),8月2日最相关的义务是:如果你在面向消费者的产品或服务中使用了聊天机器人、AI内容生成功能(图像、视频、音频、文本),你需要确保这些内容已经按第50条的要求作出了相应的标注/披露。
误解二:GPAI义务已经很完善了,8月2日不需要再做什么。GPAI模型提供商的核心义务(透明度文档、版权合规政策、训练数据摘要发布)确实自2025年8月2日已适用。2026年8月2日新增的是:①欧盟委员会的正式执法权限生效(这意味着此前"软性合规"阶段正式结束,现在有了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②如果你是GPAI模型的Deployer(通过API调用GPAI能力的下游系统运营方),你也需要对自己面向用户输出的AI生成内容履行第50条的标注义务,这是许多企业容易忽视的"连带义务"。
误解三:高风险AI系统义务延后了,相关准备可以搁置。Omnibus延后是现实的窗口,但要注意两点:第一,延后日期是"预期到期"而非"确定到期"——Omnibus正式文本尚未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在7月正式通过前仍存在变数;第二,即便延后,高风险AI系统的合规建设是一个需要数月乃至更长时间的工程性工作,从现在到2027年12月不是一个宽松的窗口,而是一个需要有序推进的准备期。
从知识产权视角看,AI法案对企业最直接的知识产权影响仍集中在版权合规层面:GPAI提供商的版权合规政策(尊重robots.txt等机器可读退出信号)、训练数据来源公开义务,以及第50条之前通过的欧盟委员会版权框架现代化提案(W-009追踪),将共同重塑AI训练数据的授权实践。企业AI战略团队在规划内容许可、数据集采购和模型训练策略时,应将这一合规现实纳入中期规划。
▸ 三类企业的紧急优先行动(距8月2日约4周)
面向消费者使用AI生成内容的企业(聊天机器人、图像生成、AI助手等):立即确认产品中AI生成内容的机器可读标注技术方案是否已落地(满足第50条义务);若仍在评估阶段,建议立即启动实施,4周窗口极其有限。
通过API调用GPAI模型的下游Deployers企业:核查API服务合同中关于第50条合规责任归属的约定——许多API服务合同将合规责任"向下推"给Deployers,意味着即便你不是GPAI提供商,第50条的标注义务同样对你适用。
计划部署高风险AI系统的企业(招聘工具、信用评分、医疗诊断等):不必因Omnibus延后而完全停止合规准备,建议维持合规建设的基本节奏;同时密切关注Omnibus正式文本在欧盟官方公报的发布动态,确认延后日期正式确定后再调整资源优先级。
G下 周 前 瞻7月6日—7月12日 · 重要节点与持续追踪
2026-07-31
美国药品专利关税行政令附件三大型药企生效窗口(倒计时进入第15周):Commerce/HHS仍未发布Federal Register豁免标准,建议持续关注是否在7月发布
最终倒计时
2026-08-02
EU AI法案第50条AI生成内容透明度/标注义务正式生效;欧盟委员会GPAI执法权限生效(距今约4周)——面向消费者使用AI内容的企业须完成标注技术方案落地
4周倒计时
持续追踪
《商标法》配套实施细则:官媒解读密集期后,预计CNIPA将启动《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修订,建议关注是否公布征求意见通知
立法追踪
持续追踪
最高法院待决专利案件:十余件待决,谷歌"既定预期"案调卷令信号;丘比株式会社v.国知局案(6月9日开庭)判决文书待发布
裁决待发
持续追踪
FIFA世界杯2026赛事期(至7月中旬):反假冒执法持续监测;上半场赛事期间各地海关执法数据是否将有新一轮汇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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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 Omnibus修订正式文本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动态:正式通过预计在7月,以确认高风险AI系统延后截止日期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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