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一通讯】知识产权助力中国首届进口博览会

作者:邹翠云 发表日期:2018-11-16 栏目:新闻资讯 阅读次数:加载中...

前言

 

进口博览会是迄今为止世界上第一个以进口为主题的国家级展会,切实体现了中国政府主动开放市场的真诚意愿。本次博览会有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多家企业,踊跃报名参展。企业展展览面积27万平方米,3000多家企业参展,其中包括200多家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100多项新产品和新技术将在博览会上发布,全馆特装展位面积占比91%。企业展七大展区各具特点,亮点纷呈。首届进口博览会,我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在进口博览会期间,设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为参展商和采购商提供专业知识产权维权咨询和纠纷调处服务,着力营造公平贸易环境,切实维护参展各方的利益。作为承办地的上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倾力为进口博览会的顺利筹办、成功举办和持续发展提供公正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 确定参展商知识产权权利义务

 

参展商参展前需签订参展合同,约定知识产权保护条款,承诺参展的展品、展品包装、展位设计、宣传品以及展位的其他展示部位等参展项目(以下统称“参展项目”),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参展过程中需携带知识产权权属证明,遇到知识产权纠纷的,需配合知识产权保护投诉机构的调处等工作,确实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应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

 

制定公布《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关于参展项目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并邀请相关知识产权专家进驻,在展会现场为参展商和采购商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和纠纷调处服务。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展馆内发现参展项目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向服务中心现场进行投诉。


1、投诉需要提交的材料

投诉申请书、被投诉参展项目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证据材料、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权利人为被许可人的,应当注意授权文件的连贯性、真实性、合法性;投诉人的身份材料和权属材料在中国域外形成的,应当进行翻译并完成公证认证手续或证明手续,涉港澳台的应当完成相应的证明手续)、委托他人投诉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2、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诉人已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涉嫌侵权的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尚未处理完毕或审结的;知识产权无效或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之中的;知识产权存在权属纠纷,正由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处理,或由人民法院审理的;投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3、投诉的处理及后果

被投诉人需要在接到24小时内答复,被投诉人认为不侵权的,应当向服务中心提供其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以及证明不侵权的其他证据材料;否则应签署《承诺书》并撤下被投诉参展的项目。被投诉人违反《承诺书》,在当届进口博览会再次展出涉嫌侵权的参展项目的,可被取消参展资格。

 

被投诉人未在答复期内证明不侵权,又不主动撤下涉嫌侵权的参展项目的,服务中心应当将收到的投诉材料移交有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服务中心建立投诉档案制度,应及时整理投诉和处理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相关信息可根据工作需要向相关部门通报,并可作为下届进口博览会参展资格评审的参考。


三、 为参展商申请和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便利

 

大会制作发放知识产权调查问卷,主动对接参展商实际需求。在进口博览会官网上设立知识产权专栏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信息指引,制定发布知识产权宣传资料,通过进口博览会呼叫中心提供咨询服务。


四、 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建立进口博览会知识产权保护联络员机制,与相关知识产权部门进行协调,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侵犯参展商和采购商知识产权的行为。


五、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司法保护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制定颁布了《关于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若干意见》及两个配套文件(《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实施意见》、《关于涉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案件集中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规定》),助力进博会的顺利进行及后续的司法保护:

 

1、对涉进口博览会知识产权案件指定管辖。上海市实行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目前有权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有: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黄浦区人民法院、杨浦区人民法院、徐汇区人民法院、闵行区人民法院、普陀区人民法院。此次《关于涉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案件集中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规定》规定进口博览会知识产权案件,除依法应当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及当事人约定管辖外,指定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受理。

 

2、为涉进口博览会案件立案设立专窗,建设网络综合管理平台,大力推进在线立案,统一标准,依法高效、便民立案。加大民事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进一步发挥速裁速调机制作用,对涉进口博览会的简易民商事案件做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

 

3、在进口博览会园区内设立诉调对接指导站、巡回审判点,对园区内发生的含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各类争议纠纷,现场参与调解指导。

 

4、发挥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统筹作用,组建专项执行团队,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强化执行措施,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最大限度兑现涉进口博览会执行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针对会展期短、保全需求迫切的特点,依法快速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措施。加强对执行风险的评估,健全执行突发事件的处置机制及“反规避执行、反抗拒执行”的迅速处理机制,有效防止矛盾激化等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发生。

 

5、依法适用临时保护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依法采取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调查、现场勘验等措施,及时固定相关证据,有效保护相关利益主体的知识产权,保证展会的顺利进行。对于临时措施申请,要积极受理、迅速审查、依法裁定。对于商标和著作权侵权案件,尤其是假冒和盗版等显性侵权和故意侵权案件,积极采取诉前禁令等临时措施,防止侵权损害后果扩大。